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要求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反馈意见,经湖南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和审定,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共3个,包括2个集体、1名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对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1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湖南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90026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和重点民生实事处)
0731-89991065(省发展改革委价调处)
0731-85693385(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价调处(邮编:410008)
湖南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1.湖南省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
2.湖南省衡阳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二、先进个人(1人)
1.张志英湖南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综合科科长